駐地工程師應履行各種職能,以確保建設項目的順利完成和品質。典型的職責和責任應包括但不限於:
職責
- 審查專案文件,包括工作計劃、方法聲明、材料提交、檢查清單、測試計劃、施工圖、調查資料、材料批准、臨時工程設計、竣工圖以及測試和調試程序。
- 監控和檢查施工活動,以確保符合設計規範、規範、標準以及良好的工程和施工實務。
- 確保承包商的所有主要臨時工程安裝均符合專業工程師批准的圖紙。
- 確保按照程序發布、管理和關閉不合格報告 (NCR)。
- 解決現場因圖面、方法說明不符或不可預見情況而遇到的技術問題。
- 與設計師聯絡以解決所有技術查詢和資訊請求。
- 監督品質控制流程並確保所有材料和工藝符合要求的標準。
- 實施和執行方法聲明、檢查和測試計劃 (ITP) 和合約中的所有安全要求。
- 準備並提交每周和每月報告,包括工程進度、QAQC 以及健康、安全和環境 (HSE) 問題。
- 保留日常活動的準確現場記錄。
- 核實工程竣工情況並出具相關竣工證明書。
- 參與工程移交相關方的聯合檢查。
- 安排和主持現場會議,或任何其他要求的涵蓋技術、安全和進度問題的會議,並準備所有此類會議的記錄。
- 監督相關地方當局和機構向承包商發出的有關工程實施的批准。
- 根據需要參加會議,包括進度會議、協調會議、技術會議、每月會議、安全會議和索賠會議。
- 檢查並核實承包商的進度索賠和竣工圖。
- 監測和監督土壤工程(鑽孔樁、微型樁)、結構工程(鋼筋混凝土和鋼結構)和土木工程(道路、排水、供水、污水處理)。
資格
- 擁有土木工程學士學位。
- 具10年及以上相關行業工作經驗。
- 具有良好的解決問題的能力、人際溝通能力和技術能力。
- 願意在雪蘭莪莎阿南工作。
津貼和福利
- 醫療保險
工作地点
Jalan Playar 15/1, Seksyen 15, 40200 Shah Alam, Selangor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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